嘉峪关市2024年第四季度“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的公示
为推动食品销售者不断加强自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超市食品供应渠道的辐射带动作用,共同营造放心、舒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形成食品经营主体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的良好风尚,根据全省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确定5家食品超市为2024年度嘉峪关市第四季度“放心食品自我承诺”单位,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如发现有认定问题,可通过电话、网络、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如不存在影响认定的问题,将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认定。
一、公示对象
嘉峪关市“放心食品自我承诺”超市,详见附件。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17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
电话举报:6208069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429号
邮政编码:735100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