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2023年第二季度 “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5 11: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推动食品销售者不断加强自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超市食品供应渠道的辐射带动作用,共同营造放心、舒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形成食品经营主体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的良好风尚,根据全省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企业自愿申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确定2家大中型超市为2023年度嘉峪关市第二季度“放心食品自我承诺”单位,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如发现有影响认定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络、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如不存在影响认定的问题,将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认定。

一、公示对象

嘉峪关市“放心食品自我承诺”超市一览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65日至2023613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共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

举报电话:0937-6208069

短信举报:18909471621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429

邮政编码:735100

附件:第二季度“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一览表                                             

附件:

第二季度“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一览表

企业法人(负责人)

甘肃酒钢集团宏源新实业有限公司宏丰超市大众店

甘肃省嘉峪关市市辖区体育大道西678号A区负一楼

李军田

嘉峪关金百恒商贸中心

甘肃省嘉峪关市市辖区华通家具批发市场前进市场院内

张小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