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 | 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两个规定”培训会 切实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发布日期:2023-06-05 09: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号、第76号令,以下简称“两个规定”),进一步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两个规定”宣贯培训会。

 会议指出,“两个规定”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职责,并要求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并对“两个规定”出台背景和意义、适用范围、具体条文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要求,有序推进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首先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依法配备与单位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并落实自查要求,把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作为启动阶段的主要工作,督促生产(销售)单位配齐关键人、做好关键事、落实关键处。要广泛宣传发动,促使其他适用“两个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要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依照产品质量信用分类情况确定检查频次;加强行政执法和质量技术帮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有效机制,对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仍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始终保持严监管的高压态势,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推动“两个规定”实施为契机,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