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7-30 09: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峪关小李子烤肉馆未主动防止餐饮浪费案

2024年7月17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镜铁分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时,发现嘉峪关小李子烤肉馆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未主动提醒和引导进店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嘉峪关市徐记迎宾川味饭馆未主动防止餐饮浪费案

2024年7月17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镜铁分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时,发现嘉峪关市徐记迎宾川味饭馆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未主动提醒和引导进店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嘉峪关八宝烤肉店未主动防止餐饮浪费案

2024年7月23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镜铁分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时,发现嘉峪关八宝烤肉店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未主动提醒和引导进店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嘉峪关伊和嘉苑餐饮店未主动防止餐饮浪费案

2024年7月23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镜铁分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时,发现嘉峪关伊和嘉苑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未主动提醒和引导进店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嘉峪关雪缘铜锅餐饮服务店未主动防止餐饮浪费案

2024年7月24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镜铁分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时,发现嘉峪关雪缘铜锅餐饮服务店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未主动提醒和引导进店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嘉峪关诚然餐馆未主动防止餐饮浪费案

2024年7月24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镜铁分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时,发现嘉峪关诚然餐馆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未主动提醒和引导进店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嘉峪关市鑫良品餐饮服务店未主动防止餐饮浪费案

2024年7月24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镜铁分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时,发现嘉峪关市鑫良品餐饮服务店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未主动提醒和引导进店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嘉峪关市润泽园一口鲜小笼包店未主动防止餐饮浪费案

2024年7月24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镜铁分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时,发现嘉峪关市润泽园一口鲜小笼包店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未主动提醒和引导进店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