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 | 从“盐”监管 嘉峪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09-04 10: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峪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嘉峪关市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食盐批发企业、食品加工用盐单位、中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村食盐销售网点以及宾馆饭店、机关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食用盐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食用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管,维护食用盐市场秩序,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检查,主要涉及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将工业用盐和其他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或使用,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除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进食盐,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进食盐,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食盐,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不符合甘肃省食用盐碘含量标准食盐,擅自销售未加碘食盐,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食盐贮存及运输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执行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方面。检查中,各超市的食用盐销售专柜货源十分充足,未发生大量购买囤积情况,无产品质量安全和价格上涨等问题。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食用盐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对借机散布涨价信息,带头涨价的违法经营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