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小讲堂(21)】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

发布日期:2026-01-26 11: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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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小讲堂(21)

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

1. 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 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3.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