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 10:3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嘉峪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4月27日

 

  

 

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见效,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营造全市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按照《甘肃省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甘治欠办发〔2021〕8号)要求,定于5月份在全市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特制定此宣传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31日。

二、宣传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和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矿山开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为重点,层层深入,广泛宣传,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宣传重点

各单位、各部门要重点围绕全面提升根治欠薪法治化水平,着力宣传五方面内容:一是深入宣传《条例》实施一周年以来根治欠薪工作成效;二是广泛报道本行业根治欠薪工作特色做法、亮点工作;三是精准解读《条例》核心制度;四是充分宣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法规政策;五是持续宣传奋斗在根治欠薪一线工作人员的先进事迹。

四、宣传方式

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以“法律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为抓手,精心设计载体,强化分类指导,促进工作落实。

(一)专题学习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围绕《条例》实施重点内容制定培训方案,注重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授课辅导、研讨交流、案例解析等方式,面向企业负责人及劳资专管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专题培训。

(二)送法上门宣讲。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和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矿山开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画、宣传手册、现场政策宣讲、面对面答疑解惑等方式,促使企业合法用工,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法律责任,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三)畅通投诉渠道。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工程建设项目维权公示栏张贴“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二维码、“甘肃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手机APP”,向农民工宣传手机APP查询考勤记录、工资发放、投诉举报拖欠工资问题等功能,为农民工投诉举报拖欠工资问题提供便利。

(四)媒体广泛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任务,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政策解读、以案说法、媒体访谈、在线咨询、制作短视频等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宣传。特别是要把新媒体作为宣传报道的重要阵地,运用媒体融合发展成果,推出一批接地气、有新意、动人心的宣传品,在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广泛传播,形成全媒体宣传格局。

(五)执法普法联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积极开展《条例》及配套政策宣传,做到边执法边普法。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欠薪隐患,向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加强企业用工指导。适时组织媒体紧跟执法活动进程,采取随队采访、案件跟踪调查、面对面访谈等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对恶意欠薪、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护薪”专项行动,把《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宣传合力。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特色亮点以及宣传成效将作为各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工作中的重要评分参考。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设《条例》集中宣传专题、专栏,面向社会各方面开展细致深入报道,积极向各类媒体刊发《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消息、稿件和专题报道,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按时报送相关情况。集中宣传期间,各单位要拍摄留存影像资料并及时报送开展活动的亮点、特色做法以及宣传成效等方面的信息。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和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