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政策(第十一期)

发布日期:2023-09-26 16: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校毕业生自己创业后,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半年,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4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向创业项目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审核后借款人向嘉峪关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报送资料,融资担保公司审核后推荐至合作银行审批放款,财政部门贴息。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年,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无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第2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6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人向人社局提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社局对小微企业进行贷款资格审核,融资担保公司调查审核后推荐至合作银行审批放款,财政部门贴息。

三、贷款利息、还款期限

利息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减150个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企业)承担(目前为年利率1.95%左右),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2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政策咨询电话:0937-6789710(创业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