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申报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市场主体:
《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6〕42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8月3日发布实施,原《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3〕83号)、《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24〕82号)同时废止。
新的《办法》对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政策内容已做调整,此后涉及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相关申报工作,请按新的《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937-6789710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