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沉淀个人账户资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4 10: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峪关市参保人员家属: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齐欣等41名已死亡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沉淀个人账户资金清退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截至目前因参保人员死亡导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应清退但未办理清退的参保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所需材料

1. 参保人员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 继承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等); 

3. 继承人/受益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 参保人员/继承人/受益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行、户名、联系方式);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请携带上述材料至市人社局3036办公室办理清退手续; 

2. 审核确认:经办机构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清退; 

3. 资金清退:个人账户资金将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四、办理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点: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6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6788971 

五、注意事项

1. 逾期未办理者,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对账户资金进行后续处理; 

2. 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信息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清退金额原则上以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核定为准,如有异议请申请人提交关键佐证资料予以核实。 

4. 如继承人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清退手续。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长期沉淀人员名单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