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5年第一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的公告
为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平、公正、透明,切实维护伤病残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第一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5日。
如认为鉴定结论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可实名反映或举报,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线索部门:嘉峪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联系人:吕留柱 联系电话:0937-6789725
附件:2025年第一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嘉峪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