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18: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属、驻嘉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根据《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第130号公告)、《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甘人社通〔2023〕136号)、《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74号)等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和学时要求

(一)学习内容

公需科目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国家重大战略、“三抓三促”行动理论蕴含和实践要义解读,以及数字技术和网络安全、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等为主要内容;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

(二)学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学分换算成学时后计算。

(三)学时认定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应根据人事隶属管理,参照《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管理办法》和相应行业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及时、如实进行登记。

2.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网络平台进行的学习,有效学时可通过“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http://www.cccele.com/ptconsole/#/home)”直接查询,无需上传申报材料;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的学习,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实登记”流程进行学时登记、认定。

二、学习时间和方式

嘉峪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于2023年6月1日开放,培训学员务必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学习和考试,逾期未完成的视同自动放弃。

培训学员登录“嘉峪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网址:https://gsjygzj.59iedu.com)学习平台进行注册。也可通过手机移动端进行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单位名称要写全称(与本单位印章一致)。学习任务完成后,需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可自行打印合格证书,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培训科目按照3元/课时的标准缴费(省人社厅竞标价格)。(学员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见附件)

三、推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省人社厅下达我市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指标100人,现将任务进行分解(具体培训任务见附件1),请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等主管部门,切实发挥好行业主管和业务指导职能,主动对接省、市重大项目涉及领域和专业需求,将教育人才、卫生人才、乡土人才、文化人才等纳入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学科带头人、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采取“集中轮训”“跟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对系统内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充分发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四、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加强继续教育结果运用。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凡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不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规范学时登记管理。市人社局负责对2023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登记和验审。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学分核实登记和验审工作,对登记核实工作不重视,造成学分登记混乱、未按时核实登记,影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正常晋升的单位,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及时填写《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附件2),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对登记表进行妥善保管并按时审验。

(三)及时报送审验有关情况。

1.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等涉及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相关培训,并报送培训工作总结(培训时间、培训人次、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附培训方案),培训总结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盖章后,务必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PDF报送至邮箱:rsjzjk9790@163.com)。

2.各企事业单位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填写《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附件2),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务必于2024年2月1日-3月31日期间携带附件2(含考试合格证明)和附件3《嘉峪关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表》(含电子版)前往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和职称管理科(4024室)进行审验。

联系人:赵浩然    联系电话:6789790


附件附件1 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2 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doc

附件3 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4 嘉峪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单位集体报名操作手册.docx

 附件5 嘉峪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学员简易操作手册.docx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