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嘉峪关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双向对接专场招聘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0 18: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中央、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各项决策部署,助推嘉峪关市2023年基层就业项目落地见效,市人社局决定举办“嘉峪关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双向对接专场招聘会”,诚邀各用人单位和广大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届时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9点

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南市区方特大道2026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二、招聘人员范围

(一)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人员范围:未就业的我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我省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查询社保缴纳情况为判断标准。

(二)其他单位招聘人员范围:在我市有就业意愿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用人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会旨在为广大基层单位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搭建交流平台,为基层单位招贤纳才。参会单位由两部分组成:

(一)符合我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单位(附件1)。

(二)其他需要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单位,也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会,不享受2023年甘肃省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相关扶持政策。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现场双向选择、自主招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双向对接

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自行到招聘现场,根据单位招聘岗位和个人就业意向,选择单位进行双向对接洽谈,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工作需要确定拟聘用人员。鼓励各单位积极吸纳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复审

符合我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单位,务必于8月7日下午6点前将《嘉峪关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上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市人社局对拟招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三)指标分解

市人社局依据单位招聘人选资格审核情况,对符合我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单位分解下达指标。对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企业和对项目招聘人员补贴期满留用率高以及招聘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单位,在指标分解时给予倾斜。对项目招聘人员补贴期满留用率低,甚至拖延发放工资报酬、拖延办理社会保险的单位,减少招聘指标。

五、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相关扶持政策

(一)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给予1500元/人/月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二)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服务期间项目招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所在单位保管;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服务期间项目招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免费代理。项目招聘人员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项目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对出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告。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项目招聘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并允许项目招聘人员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研究生等考试。项目招聘人员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项目期满前原则上不得调整至其他单位工作。

(四)项目招聘人员三年服务期满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继续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人员。未留用或不愿继续留用的项目招聘人员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

六、其他事项

(一)通过本次招聘会签约确定的指标以外的各类急需紧缺人才,按双方合同约定标准发放薪酬,不享受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相关政策。 

(二)本次招聘会不向用人单位和普通高校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6789790   市人社局专技科

                  6789792   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附件1:嘉峪关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岗位需求简表.xls

附件2:关于城乡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认定问题的说明.doc

附件3:嘉峪关市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汇总表.xls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