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征集的公告
根据2023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20号)要求,现就嘉峪关市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二、实施范围
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项目单位范围:我市乡镇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扶持政策
通过本项目聘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发放至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期限3年。项目聘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
四、申报要求
用人单位需与聘用高校毕业生依法订立3年的劳动合同,并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我局将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优先纳入范围。
五、申报所需资料及时间
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申报时须提交:
(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单位情况介绍1份,需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社保待遇及工资报酬(应注明是否含财政生活补贴);
(三)申报单位填写《嘉峪关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岗位需求表》(附件)1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需材料纸质版于2023年5月19日18:00前报市人社局审核,电子版(附件)发送至邮箱(rsjzjk9790@163.com),逾期未报送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进入项目毕业生资格及参与方式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从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毕业年度没有要求。
(二)必须是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关注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jyg.gov.cn/)公示公告栏或“嘉峪关市人社局订阅号”、“嘉峪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会相关信息,及时参加招聘会。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专技科 0937-6789790
附件:嘉峪关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岗位需求表.xlsx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