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13户企业拟享受稳岗返还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31号)文件精神,按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经办机构完成了审核相关程序。现对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13户企业拟享受稳岗返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2023年度第二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2023年度第二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见附表)
二、公示和受理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7-6789709 0937-6789722
附件:2023年嘉峪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第二批)公示表.xlsx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