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审核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推动企业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38号),嘉峪关大友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向市人社局提交了企业自主评价申请,市人社局组织专人对以上三家企业申报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办公场所、考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制度方案等进行审核评估。根据审核评估结果, 嘉峪关大友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符合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申报条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面谈等形式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反映。对所反映情况,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0937-678971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0937-6322050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