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3年二季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的公告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2023年二季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实名反映或举报,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一、2023年二季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见附件)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2023年7月20日--7月26日(公示期限7天)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应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嘉峪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937-6789718,0937-6322076
嘉峪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