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发〔2018〕67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社〔2014〕20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144人(其中技师113人、高级技师31人)符合补贴条件,拟向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付职业培训补贴350000元,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面谈等形式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反映。对所反映情况,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0937-678971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0937-6322050
附件: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