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社局多措并举筑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防护网”

发布日期:2026-08-04 09: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就业形态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快递员、外卖骑手、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强化组织协同、政策落实和服务优化,着力构建“权益有保障、发展有支撑、服务有温度”的工作格局。

强化组织协同,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发挥集体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关键作用,积极推进“集体要约”活动,引导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险福利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规范用工管理,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指导和督促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稳定劳动者队伍,科学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与休息休假时间,主动关心关爱劳动者,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加强劳动报酬支付监管,畅通员工维权通道,及时回应合理诉求,确保工资报酬按时足额发放,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在全省率先将快递企业、网约配送平台、货车司机、保安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优先纳入缴纳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截至7月,推动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1297人。全面落实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积极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承办”的运行模式,优先将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类高风险行业平台企业纳入保障范围,明确平台企业“每单必保、每人必保”,切实兜牢职业伤害保障底线。

加强执法监管,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平台企业用工专项检查,重点严查工资支付、用工协议签订、社保参保、超时用工、违规罚款等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33人社服务热线、工会维权热线等平台,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通过简化投诉流程、压缩办案时限,实现纠纷高效化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劳动者维权服务和公益法律援助,常态化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共排查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10户,涉及劳动者1049人。

下一步,嘉峪关市人社局将持续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不断细化保障举措、升级服务供给、强化协同监管,努力构建更加公平、更有温度、更可持续的就业环境,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从“有”向“优”转变,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嘉峪关安心工作、体面劳动、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