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5年内且参保的市场主体,有一项补助可领取

发布日期:2024-10-22 14: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我市注册运营5年内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3人及以上(不含法人和股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的,市场主体可申请最低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咨询电话:0937-6789710

地址: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服务科(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