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缴保险“兜底”,困难群众心中“有底”
政府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是维护困难群体基本养老权益、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补齐民生保障短板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切实落实好困难群体养老保险费代缴惠民政策,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市人社局持续推进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两证户”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服务意识等举措,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体代缴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大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坚持“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宣传原则,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入户走访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向群众宣传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对群众关心的缴费标准、待遇享受等问题通过实例宣传解答,把群众关心的问题讲清、待遇计发的内容讲明,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动员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保,及时缴费,逐步营造我要参保、我要缴费的良好宣传氛围。
二、数据对比,做好台账动态管理
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求,加强与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困难群体信息数据实时共享,全面开展数据核实比对,逐人逐条核查困难群体数据,建立健全代缴工作台账,全面动态掌握困难群体状况。同时,在信息准确、基础数据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新增人员逐人核实并添加身份标识,做到新增一人、核查一人、代缴一人,实现“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应享尽享”。
三、提高效率,及时完成代缴工作
对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群体,及时录入“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确保代缴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同时,动态掌握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情况,严格落实困难群体代缴工作“动态清零”,及时将未参保、未领取待遇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纳入参保范围,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体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实现“困有所扶,老有所养”,不断增强其幸福感、获得感。
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市共为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群众4524人(其中:低保715人、特困18人、重残233人、计划生育“两证户”3558人)按照每人每年300元代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合计代缴金额为135.72万元,代缴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