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20连涨!2024年涨多少?怎么涨?请看这里!

发布日期:2024-07-22 09: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我市企业退休人员2024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调待工作顺利完成。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来电咨询:“你好!我收到了银行的短信提醒,今年涨的养老金已经收到了,我想了解一下今年的涨幅是多少?”

养老金实现了“20连涨”,这一消息让已退休人员感到欣喜和欣慰。与此同时,可能还有部分人员存在疑问: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标准是什么呢?为什么有的人涨的多,有的人涨的少?今天让我为您一一详细解答。

一、政策依据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0号)文件要求,为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范围

此次养老金调整的范围是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2024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不参与本次养老金调整。

三、执行时间

此次养老金调整是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职)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月增加15元。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以本人2023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9%。

(三)倾斜调整

1.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至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退休(职)人员,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地区类别分别增加1元、2元、3元、9元和14元。嘉峪关市属于二类地区,增加2元。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37元的,调整到3337元。

五、举例说明

以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王某某为例,该人员退休时认定的档案出生日期为1951年5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70年12月,缴费年限为425个月,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4296.53元。

此次调整养老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定额调整30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425个月÷12=35.42年(按36年计算),满15年调整15元+15年以上的部分(36-15)×1.4=44.40元;

3.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4296.53*0.9%=38.67元;

4.高龄倾斜调整,王某某2023年12月31日前满72周岁,调整30元;

5.二类区倾斜调整2元;

综上,王某某养老金2024年调整金额为:30+44.40+38.67+30+2=145.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