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别“山寨证书”,避免考证路上踩雷
近段时间以来,一些机构和单位以“碳达峰”、“碳中和”新职业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随意举办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还有一些机构和单位虚假或夸大宣传,甚至以“中华”、“全国”等权威机构名义组织培训、评价、颁发证书。更有甚者,一些机构打着“免培训、包通过、国家认可、官方认证”等旗号,让不少人深陷考证骗局。以上这些花钱走走程序就能轻易获得的证书,其实都属于“山寨证书”,为了让大家在考证路上少踩雷,嘉峪关市人社局带大家一起来认识一下哪些才是技能人才技能等级的“正版证书”。
2019年8月,人社部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中首次明确: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目前由人社部门推行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主要有三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NO.1 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为了巩固职业资格改革成效,从源头上管住随意设置职业资格问题,国务院决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与各有关部门反复协商,人力资源部于2017年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又调整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需要注意的是,人社部门已不再承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NO.2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人社部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通过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询。

注意:技能等级证书发证单位不是人社部,是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就是我们常听说的第三方。广大劳动者在报考时,一定要认清评价机构是否经过人社部门备案,同时需注意该评价机构的人员范围和职业(工种)范围。经人社部和各省级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可通过人社部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公示系统(http://pjjg.osta.org.cn/)查询。

目前,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已具备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质。

NO.3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专项能力考核是指依据国家颁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由相应机构实施的对劳动者某一专项职业技能进行的客观评价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鉴定活动。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样本
最后温馨提醒广大劳动者,凡是宣传不培训包过、快速获证、交钱买证、网购证书、挂靠月收入过万等证书,都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欺诈信息。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能力证书等,都不属于以上三种官方认可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请大家考证前一定擦亮眼,避免踩雷。
联系电话:0937-678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