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发布日期:2022-06-10 17: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市2022年第二季度发生的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木森家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MA748FTQ5E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果园小坝沟村富强路园区2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 

主要违法事实:2022317日,祁某通过甘肃省信访网反映甘肃木森家居有限公司拖欠工资54534

处理结果:嘉峪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多次联系甘肃木森家居有限公司法人王建平处理欠薪案件,该公司支付祁某工资3000元,剩余51534元未支付2022324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向甘肃木森家居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整改限期内多次督促拒不整改后,于202266发了《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人社公告字〔2022〕第02号),并于2022610发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人社公决字〔2022〕第02号)。对其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行为,现在全范围内予以警示曝光,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