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政策法规·政策直通车(第四十七期)
12·4国家宪法日
12月1日-7日宪法宣传周活动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一周年,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
1.“国家宪法日”的主题
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2.“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指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公布实施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3.宪法的作用有哪些?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
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②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③调整国家最重要社会关系
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