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政策法规·政策直通车(第三十八期)

发布日期:2022-10-14 18: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问:对违反劳动权益保护政策的企业如何处理?

答:对平台企业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且情节严重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各级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平台企业经营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平台企业。同时,按照《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要求,对平台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2.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哪些渠道进行投诉维权?

答:①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或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    

②快递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向属地邮政管理部门或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③平台企业有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劳动者可向属地人社部门、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或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