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加强豇豆专项治理 确保豇豆质量安全

发布日期:2023-11-17 09: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近日,国家和省市相继印发了《关于张贴农产品中经常检出问题药物清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我中心积极行动,扎实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检测监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对野麻湾区明慧日光温室种植的豇豆进行抽检,根据豇豆禁限用农药名录及我中心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对该批次豇豆进行了乙酰甲胺磷、毒死蜱、三唑磷、氧乐果、倍硫磷、水胺硫磷农药残留的定量检测,未检出农药残留。新城镇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对明慧处即将上市销售的豇豆进行了2次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工作,检测抑制率均小于50%。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联合新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先后组织监督检查人员对豇豆生产基地进行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3次,重点检查《禁限用农药名录》和《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执行、豇豆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休药期执行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等情况,同时要求禁止使用豇豆禁限用农药,必须保证在农药使用后安全期内上市。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豇豆质量安全宣传,将《豇豆经常检出药物清单》和《禁限用农药名录》张贴到镇村宣传栏,发放到豇豆种植户手中,工作人员现场对豇豆禁限用农药、经常检出问题农药进行详细讲解,为保证豇豆质量安全打牢了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做好豇豆种植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覆盖排查建档,加强种植主体农药使用监督管理,使种植主体熟练掌握农药使用规范和安全间隔期等要求,强化农残监测,确保上市豇豆质量安全。


撰稿:周燕萍

审核:王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