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0 17: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更好地开展便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根据《甘肃省2025年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甘设专责农机发〔2025〕6号)要求,拟在本市市域内征选具备相关条件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现就具体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市域内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也可以是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市场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须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含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等业务。

(二)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业机械的场地和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拆解车间(场地)安装监控设备,能对报废机械的拆解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并储存;

(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操作;

(四)有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嘉峪关市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回收拆解场地证明资料。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企业条件进行现场勘验审核,择优选取符合资质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并向社会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备。

受理地址: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科230办公室(市人社局二楼)

联系人:曹馨月    联系电话:6387996


附件:嘉峪关市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表.doc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