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甘肃省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现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聚焦各类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范围、时效及流程是否规范;各类补贴资金补贴依据和执行标准是否统一;各类补贴是否按要求公开公示。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聚焦项目谋划前期论证是否充分,立项审批、招投标程序、资金拨付使用是否规范,工程质量是否达标,项目管护是否到位等问题。
(三)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聚焦乡镇财务管理、资金审核、支付手续是否合规,是否有违规报账、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的现象;是否存在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及受理途径
电话举报:12345、0937-6225372
邮箱举报:jygnyncjbgs@163.com
来信来访举报: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政编码:735100
三、举报受理时间
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市农业农村局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密要求,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