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五项举措,履行法定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嘉峪关市养犬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2-07-28 17: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嘉峪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范我市养犬行为,阻断狂犬病传播途径,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农业农村局厘清法定职责,加强“五项”举措,助力我市宠物犬规范管理。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2022年初,印定制发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资料和禁养犬挂图1000份,通过宠物诊所、三镇畜牧兽医站向城市养犬犬主和农村居民宣传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及人员安全防护知识,提高全市市民对狂犬病的正确认识,增强犬主接种疫苗的意识。

二是强化免疫接种。我市现有宠物犬诊所3个,负责城市宠物犬免疫接种。三镇畜牧兽医站各自负责镇域内农户护院犬免疫接种。2022年,我局免费发放狂犬病疫苗3600头份,其中:市区三个宠物诊所1900头份,三镇畜牧兽医站1700头份。市农业农村局执法队人员定期或随机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动物诊疗机构及时对免疫犬只登记造册,规范开展犬类免疫并填写免疫档案,发放“犬类免疫证”,做到“一犬一证”,有据可查。

三是强化疫病监测。督促现有的3家动物诊所配备检测设备和试剂,在开展宠物犬疫病自检的基础上,安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截至目前,我市没有发现狂犬病疑似病例。下半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对宠物犬开展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及时掌握抗体效价水平。

四是强化执法检查。上半年,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嘉峪关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市畜牧兽医总站对三个宠物诊所开展全覆盖检查2次,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1次。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涉嫌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1起,有效震慑宠物犬诊疗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宠物犬诊所诊治行为。

五是强化社会服务。2022年,我局组织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免疫接种点和流浪犬收容所严格按照狂犬病免疫程序,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有效提高免疫接种效价。


撰    稿:沈海鹰

审    核:蔡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