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4-10-28 16: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肉类产品生产秩序,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近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执法人员对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经营门店的兽药是否临期过期,兽药采购与销售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兽药违规经营行为等。并向其宣传禁限用兽药名录和相关使用规定,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清理禁售兽药和临期兽药。本次活动累计宣传覆盖农资经营门店7家。


二是聚焦检查重点。执法人员以养殖户、屠宰场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等为重点场所,进行系统排查、整治,严查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是否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是否存在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私屠滥宰或收购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等违法行为。共计检查屠宰企业3家,规模养殖场39家,查处案件5件,没收违法经营的羊肉11.15公斤,罚款446元,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件。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10月26日,我局在新城镇开展了“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关于严禁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告知书》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等,广泛宣传肉类产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了解鉴别私宰肉、病猪肉、注水肉的方法和肉制品安全等常识,切实提升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此次活动发放禁限用兽药清单和宣传手册8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10余次。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农资经营门店兽药经营和使用行为,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震慑了使用禁限用兽药等违法行为,提高了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打击畜禽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筑牢肉品质量安全防线,守护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撰稿:范琪琪

审核:蔡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