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嘉峪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汇总,形成本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嘉峪关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峪关市机场南路3369号市民政局办公室,邮编:735100,电话:0937-6323080)。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23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开等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挥“嘉峪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政府数据资源及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工作,积极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使网络成为广大民众了解民政、走进民政的新途径。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政府网站及其他渠道公开情况。2023年度,市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4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信息610条,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数42条。二是微信微博政务新媒体公开情况。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机制,确保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2023年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349条。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市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办事指南类信息等。尤其对于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全部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主要有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说明、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等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民政信息的需求。2023年,对70项民政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编制完善,所有事项均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提供服务,坚持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服务;下沉社区10项,梳理告知承诺制事项10项,梳理容缺受理事项2项,梳理单一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3项;全面做好对社会组织领域、殡葬服务经营者和全市养老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对46家社会组织、1家殡葬服务经营者和4家养老机构进行了检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优化各类政务信息分类整合,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定期开展检测并及时整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四)网民留言办理情况。网民留言是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知民情、聚民智、解民意的重要渠道。2023年,共受理各类“网民留言”3件,已全部办结,回复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方面。我局现有互联网新闻发布平台3个,包括市政府统一建设的单位门户网站1个、民政局开设的政务微信公众号1个、市慈善协会开设的微信公众号1个,安排专人定期对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进行日常更新维护。通过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链接可用性跟踪检查,我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运行良好,网站不存在错链、断链现象和图片显示不全等问题,所有页面均显示正常,内容更新及时,各类服务功能运行正常。微信公众号功能定位清晰,信息发布严谨,建设运维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1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部分专项栏目信息更新速度较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为此,2024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民政主责主业,不断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持续加大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福彩慈善、城乡低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认真梳理民政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三是建立信息公开长效的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建立符合信息工作情况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使之更有利于依法行政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我局负责办理和答复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1件,办理内容涉及社会事务和慈善福利、居家养老服务等当前民政事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有力措施,积极与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圆满完成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嘉峪关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