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民政局用情建设儿童成长关爱体系

发布日期:2022-12-07 10: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民政局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梦想。今年来,嘉峪关市民政局担当尽责、用心用情、用力用爱,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扛起了民政人的使命担当,通过建机制、优服务、营氛围、重防控、强队伍,织就了一张有温度、有力度、有专业度的关爱保护网,让祖国的花朵向阳而生、乐享童年。

强化高位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嘉峪关市委市政府把儿童福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为组长、40个部门为成员的嘉峪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高站位谋划布局,高质量推动落实,组织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积极发挥以民政、发改、财政、卫健、教育、医保等部门为成员的儿童关爱保护领导小组作用,全面强化共青团、妇联、残联、公安等部门责任落实,推动未成年人工作向政策聚合、资源整合、服务融合转变,举办了2022年嘉峪关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准施策,分类保障,建立健全特殊困难儿童全方位保障工作体系。

加强救助保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2022年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1470元/人/月,社会散居标准提高至1080元/人/月,做到每月及时足额发放。11月,在现有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再次提标,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161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1580元/人/月,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累计为541人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和生活补贴40.17万元。同时统筹社会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其他未成年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范围,有力地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3名孤儿发放助学金1.75万元。同时,严格按照《收养法》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收养和送养工作,为孤儿找到幸福和谐的家庭,使其切身感受家庭温暖。

加强阵地建设,筑牢基础设施保障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加强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基础设施建设,分别建成了1个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4个街道(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对未成年人开展关爱保护提供了场所。探索建立开展社区教育和社区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的图书室等各种小型文化、教育设施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服务项目,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作用。

   加强巡查走访,织密关爱保护网络坚持动态管理,压实乡镇(街道)、村(居)责任,全市配备儿童督导员5人、儿童主任48人,儿童主任定期对特殊儿童家庭开展入户或电话走访,实时掌握儿童生活状况,做好监护缺失、外出流浪等陷入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对各类信息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有效干预解决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孤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按照“一人一档”原则,详细建立台账,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及时将各类特殊儿童群体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确保纸质台账、信息系统和实际情况“三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