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肃
省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文
件
甘未保办发〔2022〕3
号
关于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
、兰州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省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商务厅:
近期,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
《未
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国未保办发〔2022〕6
号,以下简
称《办法》
)
,经商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
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
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等
部门达成一致,并报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
《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近年来,文身出现了“低龄化”
—
1
—
现象,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
益的社会风险点。未成年人文身容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影响未成年人就业和生活,让未成年人受到不良文化侵蚀。社
会各界高度关注未成年人文身问题,许多家长也期待国家采取
更为有力的措施,禁止对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办法》从关
切规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问题入手,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明确
相关部门职责,尤其是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等有序衔接,教
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文
身可能产生的危害,
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对未成年人
提供文身服务的有专业文身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
机构)
、美容美发机构和社会组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
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工作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强化
源头管控。
卫生健康部门
不得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
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并对有意愿“去除文
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
市场监管部门
在办理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对于经营范围中包含文身服务活动的市
场主体,应当在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除面向
未成年人”
。
商务部门
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督促美
容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民政部门
要加强社会
组织登记管理,
不得审批同意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
指导从事文身服务的社会组织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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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形成治理合力。
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的治理是一
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
面共同努力。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政策宣讲
力度,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切实让相关企业、社会和个人知晓
政策;要加强统一部署,强化源头防控,落实部门责任,促进
社会协同,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省委
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
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
监管局、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办
法》要求,指导本系统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落实部
门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支持配合,推动未成年人文身治
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市(州)
、兰州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省未成
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商务厅,将宣传贯彻落
实《办法》情况于
8
月底前报省未保办。
(联系人:省未保办窦
培
诚
,电话:8790617)
。每年未保工作年终总结时,将文身治
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总结报送。
附件: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