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盔”有你 一路同行丨安全佩戴头盔出行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不仅体现着公民素养,更关系到个人安全。随着天气持续转暖,选择使用非机动车出行的人数显著增多,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文明交通秩序,提高公民安全防范意识,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让我们一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出行无小事”,佩戴头盔我践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文明骑行的内在要求,也是保护骑乘者人身安全的有力屏障。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大幅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要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让我们自觉做到守法出行。交通文明不仅是检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还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直接反映。我们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在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做到“戴头盔、不逆行、不闯灯。”坚决杜绝骑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主动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示范者。
让我们彼此提醒相互监督。关爱生命,从“头”做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己负责,同时又能起到保护他人的作用。我们要自觉按规定佩戴头盔,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规劝身边的家人朋友戴好头盔,共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为自身安全保驾护航。
生命与平安相伴,安全与自律同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日常做起、从细节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戴好头盔”成为习惯,让文明出行蔚然成风,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嘉峪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嘉峪关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