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召开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11月25日,嘉峪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刘立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延斌主持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了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会议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5家成员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健康委4家成员单位作了书面交流,并研究审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有关文件。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我市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势,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任务,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会议强调,要切实强化家庭保护主体责任,有效维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要着力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治理,要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全面加强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障。刘立桢强调,未成人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全民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刘应兰同志在会上对5个文件稿作了起草说明,领导小组常务副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华章同志代表民政部门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