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城奖发放公示结果的报告
根据《关于发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奖的通知》要求,我局创城奖核定发放人数和人员类别公示情况如下:
一、公务员及机关工勤共9人。其中:发放7人,不予发放2人。发放金额共47668元。
二、全额事业2人,自收自支7人,基层项目人员2人,2021年当年退休人员1人,合计12人。发放金额共57442元。
三、离休人员1人,公务员单位退休人员7人,全额事业退休人员2人,自收自支事业退休人员2人,合计12人。发放金额共10333元。
四、辅助性岗位8人。其中:质检员5人,门卫、保洁3人。发放金额共5600元
五、公益性岗位5人。其中:工作时间1年以上3人,1年以内6个月以上1人,不满6个月1人。发放金额共3700元。
以上发放人数44人,不予发放2人,发放金额共计119143元,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