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09 14:58 浏览次数: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嘉峪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自查工作的通知》(嘉双随机办发〔20211号)工作要求,我局认真从2个方面,39项内容进行自查整改,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确保联合抽查工作规范、形成有效监管合力。一是规范抽查程序。依照《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主动与配合单位沟通联系,督促邀约回复,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按照抽查计划形成任务清单。二是运用联合抽查机制。结合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市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企业()为抽查范围,以夏粮收购和粮食流通为抽查事项,以粮食储存运输与质量安全检验、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储存安全、粮油经营场所是否干净卫生、粮油有无过期等方面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三是普及宣传粮食政策。积极宣传粮食政策法律法规,主动引导粮食经营者要知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传承勤俭美德、倡导健康消费、自觉爱粮节粮等方面知晓度,营造依法管粮、爱粮节粮的共治氛围。 

(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为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有效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我局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系统数据。依据《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校核“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更新监管对象库、监管人员库,确保双随机抽查系统数据完善。二是扎实开展监管工作。按照年度目标任务,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监管人员,合理确定随机抽查范围,确定最优路径,工作中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公布检查结果,有效提升粮食市场监管效能,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三是结合实际开展抽查。以全市从事各类粮食经营企业()为范围,以粮食流通监管为事项,以粮油经营场所是否干净卫生、粮油有无过期、经营的粮油产品是否明码标价以及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库存管理等方面开展单部门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失信联合惩戒等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在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上新增实施清单,梳理粮食收购资格备案(新立)、粮食收购资格备案(变更)2个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梳理粮食价格信息发布、粮食质量检验、储存粮食检验3个公共服务事项,以上事项已完成审核上报,后期将按省局要求及时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平台进行公示。二是在局网站对2021年粮食收购资格备案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二、工作亮点 

(一)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透明度。在实施抽查检查的过程中,立足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随机原则,依据工作流程,接受抽查任务,保证市场检查主体对象的公平性,得到被检查主体的一致肯定。 

(二)实现部门职能执法队伍和业务的有机融合。粮食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是“双随机、一公开”的深化,是形成部门间相互协同、相互监督的作用的体现,同时为促进互相学习提供有利平台,充分发挥事中监督检查的检视作用,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收购秩序提供坚强保证 

(三)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在双随机抽查过程中,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公布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发挥监管震慑作用,提高了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形成了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的社会共治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分析 

虽然我局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对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扎实,思想上和行动上离新时代粮食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联合监管机制落实不够。跨部门联合执法还未实现与上级管理部门有效衔接,制约整体监管效能的发挥。三是对“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理解好不到位,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存在思路不宽、方法不多的问题。 

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在学习上存在浮躁情绪,运用双随机工作系统的思想认识还不高,在学习方式上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二是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还不广泛。三是钻研工作的精神不够,缺乏对双随机工作深层次的分析。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此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基础工作,实现工作机制化,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一)落实工作责任。以粮食安全为目标,储备粮管理为重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科学、公正的监管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事中监督检查的检视作用,促进诚信守法经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二)务求工作实效。根据工作要求,确保专人负责制,根据制定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及时发起任务,按照时限、流程和要求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并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检查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好整改,切实发挥事中监督检查的检视作用,守住粮食和储备安全的底线。 

(三)形成监管合力。坚持粮食市场监管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与参与单位做好沟通协调,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履行事中监管职责,实现联合惩戒,形成有效监管合力,共同维护我市粮食市场秩序。 

  

  

                                                                  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