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6-05-29 17: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立足嘉峪关林草工作职责职能,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现制定2026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生态文明思想根基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做好局党组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战略部署的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重要决策部署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指导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年度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二、全面推进林长制,压实生态保护责任

制定2026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对标省级林草工作要点,全面靠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责任。市、级林长要聚焦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破解难题,常态化开展专题巡林调研,运用好督导、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着力解决林地灌溉、退化、病虫害防治等重点问完善“四单一函”细化最新森林草原资源数据清单市级林长责任区域。

责任科室:林业草原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三、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夯实绿色发展底色

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林、量水而行”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扎实推进“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对新城镇长城村、泥沟村、野麻湾村沙化土地新造林2270亩落实后期管护,通过补植、灌溉等措施巩固防沙治沙成果。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结合“植树节”等节点开展义务植树宣传,营造社会各界植绿、护绿、爱绿的浓厚氛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市党政军企、社会各界群众参加全市义务植树活动,拟抚育种植面积23.5万平方米,种植国槐、胡杨、白皮松、白蜡、金叶榆、海棠、柽柳等乔灌木1.3万株。组织落实有害生物统防统治三年攻坚行动,巩固城乡绿化造林成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常态化管护和复壮措施。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下经济工作,推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责任科室:造林绿化科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四、严格林草资源管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全面强化林木、草原、湿地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落实林木种子、草种的保护与利用管理,扎实完成林草湿荒资源普查相关工作。严格林木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管理,规范林地使用管理,强化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监管。落实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机制,强化补偿资金管理与监督。开展破坏林草资源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盗砍滥伐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林业、草原和湿地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信息化建设及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提升林草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责任科室:林业草原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五、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维护生物多样性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地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保护工作,提升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监测能力。持续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常态化监管,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做好舆情监测、研判与引导工作。

责任科室:林业草原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六、提升城市园林品质,建设生态宜居家园

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推进2026年社区花园、口袋公园及绿化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项目,实施4个社区花园和2个口袋公园绿化提升改造,改造面积1.09万平方米,统筹做好东湖生态旅游景区公厕改造、紫轩—民政片区基础设施联通项目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市区部分道路及公园景区绿地补植补栽工作。加强城市公益性绿地建设管理,指导管理城市绿化、维护、养护工作,积极推进节水型园林建设,提升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系统优化城市绿化结构和服务布局,健全城市公园和绿道网络体系,持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

责任科室:城市园林科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七、强化制度保障,推进依法行政

组织起草林草领域有关规定和办法,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加强林业草原和城市绿地管理,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林草资源的行政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督促生态修复责任落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和业务培训内容,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责任科室:造林绿化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