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嘉峪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现发布《2025年度嘉峪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1.2025年度嘉峪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嘉峪关市揭榜挂帅制项目需求表
嘉峪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6日
附件1
2025年度嘉峪关市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动省、市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战略需求,牢牢把握“两区一城一地”发展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提升科技创新驱动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支撑不足,以最大化实现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打造“六个典范”、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嘉峪关贡献科技力量。
一、项目类别
根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以下6类公开征集,根据年度科技预算适时评审立项并组织实施。同时,设立自筹经费项目(简称“B类项目”)。
(一)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要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力争突破重点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形成标志性重大科技成果。科技重大专项计划要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牵头单位要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和资金配套能力。分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一般2-3年。
(二)揭榜挂帅制项目计划:突出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在强链、延链、补链方面围绕关键技术难题和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按照《嘉峪关市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内容和条件进行申报。分为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两类申报。项目执行期一般2-3年。
(三)重点研发计划:重点支持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产品研发、试验推广等公共科技活动,突出解决重点产业及社会公共领域发展的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等问题。包括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一般2年。
(四)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重点围绕支持开展研发活动、培育科技型企业群体、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振兴、科普能力建设等进行布局。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企业研发能力提升专项、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执行期一般2年。
(五)基础研究计划:支持开展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科学技术的源头供给能力,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理论基础。包括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重点项目、软科学专项。项目执行期一般2-3年。
(六)创新平台计划:围绕培育和布局建设创新基地、开展基础研究组织申报。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工业科技重点支持:聚焦冶金及深加工、石油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改造,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产业链延伸和集群式发展。全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研发设备更新升级;围绕装备制造、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军民融合、航空航天专用材料及产品研发、智慧矿山、数字化高炉、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精细化工、新型建筑材料及装配式建筑标准化部件生产技术、重点产业“三化”改造等领域创新应用。
(二)农业科技重点支持:种质资源、新品种选育、畜禽养殖、粮食安全与蔬菜绿色发展、智能农机装备与智慧农业、现代食品加工及技术装备、生物灾害监测及防控技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技术、优势特色产业链延长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技术、特色农作物特征品质分析,科技特派员等方面。
(三)社会发展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三个方面)、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兴警、科技拥军、文物保护、文旅产业、人口健康、社会管理(社区便民惠民服务)、城市更新等领域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支持呼吸系统疾病、精神类疾病、老年病、慢性病、传染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医药技术和药品创新、医学影像辅助诊断系统的研发。
(四)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重点支持:
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包括: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中试以及规模化生产;具有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产业优势,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技术创新项目;鼓励并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节能减排有利于环境保护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及各类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创业项目。支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围绕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开展的科技服务。
2.企业研发能力提升专项。重点支持我市2021年以来未承担过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鼓励和引导无研发经费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和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健全研发机构,扩大研发人员数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3.科技特派员专项。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牵头,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引导实用科技成果在乡村、企业转化,引进和示范应用一批新技术、新成果;支持建立一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围绕我市特色产业需求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
(五)基础研究计划重点支持:
1.一般项目专项:支持在基金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培养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
2.青年基金专项:以培育创新思维为目的,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项目申请人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3.重点项目:围绕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所面临的科学问题开展具有明确目标和突破预期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
4.软科学专项:围绕市委市政府“强科技、强工业”行动重要任务,重点支持企业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研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对策研究等领域,同时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自拟题目开展前瞻性对策分析,为推进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嘉峪关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撑,每个项目形成1篇研究报告或相关论文等。
(六)创新平台计划重点支持: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支持各行业领域支撑服务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受理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和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鼓励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对外开放共享和提供技术服务,实现跨机构、跨区域的开放运行和共享。
三、申报条件
(一)在嘉峪关市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在嘉的中央、省、市各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驻嘉中央、省直企业;省内高校及科研院所。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同一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不得更改负责人。
(三)项目紧密结合嘉峪关市的技术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明显,技术处于省内先进水平以上,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四)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自筹资金落实,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五)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需建立研发经费辅助账,并合理归集研发费用,年末按要求报统。申报主体为中小企业的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上完成科技型企业评价入库。
(六)申报主体为省内高校及科研院所的,项目内容应当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在我市有合作实施基地。省外高校及科研院所与本地合作的项目,应当由本地主体进行申报。
(七)符合申报项目所属计划类别的其他申报条件。
(八)申报重大专项的单位须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条件和团队,并具有研发成果产业化的良好基础;鼓励产学研联盟联合申报重大专项,联合申报方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并作为申报书的附件;具有研发机构和研发计划,预期能开发出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并能建立一定规模的中试生产线或示范推广基地;申报工业类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项目总投资应超过500万元;申报农业及社发类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及其他项目申请单位原则上要求项目总投资应超过200万元。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项目负责人主持的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达到2项;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存在科研诚信问题(包括项目逾期未验收、项目执行或资金使用违规未完成整改、申报材料造假、科研不端等问题);市本级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跨部门联合惩戒的黑名单内;合作研发或联合申报的项目,其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未做明确约定且无合作协议的项目;项目单位不按要求填报研发统计年报的;最近三年内承担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但上一年度纳统研发投入为零的企业。
四、其他事项
依据《嘉峪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嘉峪关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2025年度嘉峪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申报时间。网络在线填报时间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2月24日,推荐部门初审推荐时间截至2025年2月28日。
(二)组织管理流程。项目组织申报基本流程为: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推荐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受理等基本程序。
项目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在“嘉峪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gxm.gskeju.cn/)”网上受理。
1.申报。
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组织申报的项目应当在申报单位(依托单位)备注中说明。涉密项目不得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B类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按市科技局年度科技计划申报通知要求,自愿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组织或承担B类项目申请,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B类项目。
揭榜挂帅项目的申报流程:由市内重点企事业单位针对自身重大技术难题提出技术需求,或由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针对嘉峪关资源、产业特点提出拟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市科技局张榜公示征集揭榜方,组织需求方与揭榜方对接,双方达成协议后联合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以揭榜挂帅方式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当符合重大专项要求,项目第一承担人应为本市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向科技局提供双方协议的副本,双方协议中应明确考核技术指标、所需资金总额与来源、所产生的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表一式两份于2025年2月10日前报市科技局计划科)
2.初审推荐。
按项目申请单位的行政隶属或行业隶属初审推荐。
3.限项推荐。
行政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A类项目15项,B类项目30项。
4.审核受理。
市科技局对通过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受理,需提供该项目申报日期起半年内的查新报告,无查新报告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省内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查新机构)。
5.材料报送。
(1)申报项目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审核受理后,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项目纸质申报书(申报书份数为1份,规格为标准A3纸双面复印中缝骑马装订成册A4幅面或胶装单双面均可,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书一律不受理),于网络申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科技局计划科。
(2)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企业研发能力提升专项需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项目实施基础条件相关照片(照片不超过3张,合计大小不超过10M)后,方可提交项目电子申报书。
6.特别说明。
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应当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虚构研发内容,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取消本年度内所有类别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市科技局计划科举报,举报受理电话:0937-5979908。
7.市科技局受理联系人:
李 莉 0937-5979916 13909476391
惠 洋 0937-5979908 1779377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