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6年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6年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甘财税〔2026〕5号)要求,现将教育部门相关目录清单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示的《目录清单》编制调整时间截至2026年4月30日,具体征收范围、征收依据、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2026年5月1日以后中央、省级新设立、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教育部门无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三、《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甘财税〔2025〕10号)同时废止。
嘉峪关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