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28 15: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交通运输厅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工作要点,依法规范行政职权,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交通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就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制定印发了《2021年嘉峪关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了我局法治建设5个方面22项工作任务。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  

(二)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制定《2021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干部职工新常态下法治交通建设意识。二是采取自学、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领导和干部学法用法。全局干部职工通过登录“学习强国”,关注“中国普法”“甘肃丝路法雨”“嘉峪关普法汇”等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法治教育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利用微信群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使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三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积极选派执法人员骨干分批参加省、市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同时安排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省厅和市司法局举办的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开展《行政处罚法》测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

(三)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职能,推动交通服务走实走深。 按照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我局在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平台共梳理认领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事项69项,其中行政许可40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15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已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发证等环节全部在窗口进行。为提升了服务水平选派专职道路运输审批人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严格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为业户提供优质服务。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协同办理、综合审批、限时办结”工作机制运行,所有材料齐全的审批事项基本当日办结,部分需要外业核查的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已全部缩短至9个工作日以内,已有22个事项实现了当场即办,所有行政审批服务全部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按要求取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和考试收费,认真执行机动车维修和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制,严格杜绝变相审批、重复审批情况的发生。  

2021年已备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业户10家,机动车维修业户332家,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497件,行政确认事项1236件,行政奖励事项0件,行政裁决事项0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43件,公共服务5079件,办结率达100%,无超时办结现象。

同时全面落实“三检合一”政策。督促全市三家检测机构全面落实“三检合一”政策,实现货运车辆的年检、年审和环检“三检合一”,实行“一次上线、一次检验(检测)、一次收费”,大大减少货车检测时间和费用。  

(四)推进依法行政,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稳步加强。 一是聘请1名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为我局做决策、行职权提供法律支持,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保证执法合法性、透明性、公正性;落实“双公示”制度,每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示,增加工作事项透明度,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1年通过甘肃省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2780条。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由法制安全科牵头对执法队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卷宗进行抽查评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限期整改。2021年共立案处罚283起,处罚金额383.92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四是扎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1年度共发布任务15个,随机抽取道路运输企业、涉路施工企业和交通建设工程等120户次,抽查检查结果均已全部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排查出的问题均要求相关单位15日内反馈闭合,整改率100%。五是加强社会监督,依法有效化解交通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推动12328电话坐席并入12345热线“双号并行”工作,成立嘉峪关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嘉峪关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服务措施,主动提升12328服务质量。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各类渠道共接线5962件。12328服务监督(包含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系统转办)接线2784件,其中投诉564件,咨询建议意见及其他2220件;6310017投诉举报接线2945件,其中投诉举报1499件,咨询、意见建议及其他1446件;12345转办233件,其中投诉150件,咨询、意见建议及其他83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调查处理和回复,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整肃交通综合执法风貌。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我局第一时间向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市政府领导也做出了具体批示。同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印发《嘉峪关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坚持刀刃向内,紧盯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精准开展自查自纠,共发现存在问题5条并形成整改清单,所有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隐患源头管控,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媒体聚焦的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问题隐患,全面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每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并在执法队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活动和岗位大练兵,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引导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考期间在全市组织32台出租车组成“爱心车队”,电话预约“一对一”接送服务,免费开展“爱心送考”150余人次,全力为高考保驾护航;向出租车行业协会、各出租车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各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收款二维码收款名称设置为车号,为乘客提供便民服务;联合养护部门排查清理平交道口46处,督促市林草局修剪X302线长达6公里范围内遮挡标志标牌的行道树约1000余株,保障过往司乘人员视野开阔,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10家运输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代表零距离体验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组织观摩了路政、运政、水运、超限治理执法全过程,现场与企业负责人及代表进行交流沟通,征求到6条对交通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开展柔性执法,2021年在实施行政处罚中适用柔性执法的违章案件共计14起,减少处罚金额1.25万元,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意义,同时也得到了广大运输业户和从业人员的一致好评。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交通运输执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提升社会对交通运输的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 

(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法治氛围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我局各执法单位和部门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等法制宣传力度,通过结合路政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出租车、办公楼LED屏幕和公交车宣传专栏等多种新媒体传播方式广泛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各执法单位还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法律八进”等活动,采取法律咨询、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今年来,悬挂横幅10余条,编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营造良好的交通普法氛围。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中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工作缺少法律专业素质人才,工作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二是在综合执法工作中缺乏相关经验,综合执法各项机制还不够健全,实现执法与行业监管间的无缝对接以及高效运转还需从制度上以及实践中不断地协调、完善。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编制少,年龄老化,已不适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不利于队伍的稳定和执法改革的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评部署,精心谋划,紧抓落实,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法治部门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全面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养,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   

(二)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紧跟改革步伐,依法行使职权,扎牢交通运输部门权责关这个“笼子”,让“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项原则始终贯穿到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之中。严格执法程序,遵循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树立交通运输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广泛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把落实学法制度作为提升交通法治水平基础性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普法宣传平台,开展“以案释法”等多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