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月份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三码合一”专项核查工作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2 17: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共享单车运营秩序,强化车辆数字化精准监管,从源头遏制违规投放、套码套牌、数据失实等问题,保障市民骑行安全与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及我市共享单车管理相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取企业互查形式于2026年6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共享单车 “三码合一” 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核查覆盖全市已准入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投放的全部运营车辆,包括嘉峪关潮汐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哈啰单车和嘉峪关市泰扬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美团单车,抽查各企业 “三码合一” 落实情况,即投放车辆二维码编号、车辆车架号、车牌号三码信息一一对应,确保每辆车具备唯一可追溯的合法身份。

核查工作采取 “企业互相抽检+部门比对核查”的方式推进进行,即美团单车运营企业抽取哈啰单车97辆,哈啰单车运营企业抽取美团单车97辆,共同送至指定停放地点,并将车辆三码信息提交市交通运输局,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验三码情况。

二、核查结果

(一)嘉峪关潮汐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三码合一”车辆12辆,其中有车牌且有备案信息车辆8辆,无车牌但有备案信息车辆4辆。

2.“三码不符”车辆85辆,其中车牌号与车架号不符车辆23辆,登记信息已注销车辆7辆(含外地籍注销车辆1辆),无车牌无备案登记注册信息车辆55辆。

3.核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存在自行从网购平台购买车牌号的行为,此次抽查的车辆中共28辆涉及此行为。

(二)嘉峪关市泰扬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码合一”车辆97辆,其中有车牌且有备案信息车辆8辆,无车牌但有备案信息车辆89辆。

三、处理结果

针对 “三码合一” 核查结果,现依据市交通运输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助力)车管理实施细则〉和〈嘉峪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助力)车运营服务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嘉交〔2024〕40号)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运营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嘉峪关潮汐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三码不符”车辆85辆,依规扣减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配额2550辆,并取消此部分车辆运营资格。请企业将扣减车辆车牌上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并向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二是对存在违规投放“三码不符”车辆、无牌车辆、已注销车辆、自购车牌车辆等问题的企业,在10日内完成全部问题车辆的整改清零;逾期未清理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暂扣处置;

三是本次核查结果将纳入企业运营服务质量考评,作为后续投放配额调整、市场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