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邢宗宏等32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4号)第三十二条第五款“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之规定,现对邢宗宏等32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名单见附件)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需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截至2026年3月31日).doc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