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嘉峪关渊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普货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嘉峪关渊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普货企业所有普货运输车辆均已退出经营(详见附件),已不具备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等法律法规,我局拟依法注销嘉峪关渊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普货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请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被注销相关证件的企业不得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