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2026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安排,立足交通运输行业职责定位,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现将《2026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4日
2026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安排,立足交通运输行业职能,构建“绿色规划引领、低碳运输转型、风险精准防控、治理常态长效”的交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系统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移动源污染减排、道路扬尘治理、交通项目环保合规、运输行业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行业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推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统筹推进行业生态环保与节能减排。落实全市公路和城市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运输企业、施工单位等主体落实环保和节能措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责任科室:综合运输科、工程办、运管局)
(二)推动绿色交通融入规划与项目建设。在全市公路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各环节落实绿色低碳和生态保护要求,确保在规划编制、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各环节落实绿色交通理念。(责任科室:综合规划科、工程办)
(三)推进公交优先发展,倡导绿色出行。深入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水平,构建智能调度、实时查询、电子支付一体化服务体系,提升公交服务品质。结合“绿色出行宣传月”组织开展绿色出行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骑行等低碳出行方式。(责任科室:综合运输科、运管局)
(四)严格交通建设项目环保全过程监管。指导在建交通项目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鼓励在项目中采用节能环保筑路材料、低排放施工机械等。(责任科室:工程办、养护办)
(五)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严把营运车辆准入。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按期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制准入制度,严守新增、转入营运车辆准入关口,对不符合限值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营运手续。(责任科室:综合运输科、运管局)
(六)强化公路扬尘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常态化开展公路扬尘污染管控,加强公路养护,及时修补坑槽、整治路肩边沟,减少道路扬尘。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接到预警后实施区域应急联动,降低污染影响。(责任科室:法制安全科、养护办)
(七)严管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及运输工具安全管理,压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责任科室:法制安全科、综合运输科、运管局、执法队)
(八)加强重点路段路域环境整治。聚焦辖区重要路段,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及时整改路面破损、排水不畅、边坡不稳等隐患。(责任科室:养护办)
(九)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接到事故通知后第一时间响应,统筹调度道路运输力量,保障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责任科室:综合运输科、运管局)
(十)规范特殊货物运输、严控非法运输行为。从严开展承运企业资质、专用车辆条件、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强化道路运输市场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非法营运行为。(责任科室:运管局、执法队)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层级责任。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分工落实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健全协同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林草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排查、应急联动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凝聚监管合力,提升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等节点,常态化开展双碳及绿色交通宣传,普及低碳出行理念,凝聚全社会共建绿色交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