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巡游和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两证互认”

发布日期:2025-04-11 17: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巡网融合发展的相关要求,促进我市巡游出租、网约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嘉峪关市巡游出租、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两证互认”。

一、实施时间

自2025年4月12日起。

二、适用范围

嘉峪关市辖区内。

三、“两证互认”具体措施

1.新申请人员满足准入条件且通过考试后,即可申请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持以上任一类证件均可在我市从事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两种业态经营。

2.全市辖区范围内,原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出租车驾驶员,可在巡游、网约之间跨业态上岗。

3.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路查巡游、网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时,不得以车证不符等理由实施行政处罚。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