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年龄超过60周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现对石玉廷等124名年龄超过60周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从业资格证件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嘉峪关市年龄超过60周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名单.docx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