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嘉峪关市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和疫情防控良好态势,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治理非法营运乱象,保障道路运输市场稳定,经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嘉峪关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9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对象为: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无明显标识标志,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营运的车辆。
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招揽、网约、微信、电话等形式,擅自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发现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员,抄告发证部门严肃处理,对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函告工作单位。
四、对擅自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在查处非法营运工作中,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或采取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执法人员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请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乘坐合法营运车辆,坚决抵制乘坐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同时,鼓励广大群众配合执法部门积极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共同维护好我市文明城市成果。
投诉举报电话:12328、0937-6310017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嘉峪关市公安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