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同志批示精神

发布日期:2023-07-21 15: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同志对7·19道路交通事故做出批示指示,要求“路政要严管,责任要上肩,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国、省道务必落到实处”。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做出部署,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同志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交通运输有关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积极传达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同志的批示要求,认真分析事故教训,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安全形势,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对所辖路段进行全面排查,组织专门力量,立即开展联合专项检查行动,全力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研判目前安全形势,确定了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管养道路隐患排查。持续加大对辖区公路、桥梁、特别是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及频次,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置,确保公路安全通畅。二是加强重点企业营运车辆隐患排查。结合全市道路交通“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立即安排部署,联合公安交警开展公路巡查,针对“两客一危一货”、旅游客运公司等重点营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查出问题隐患125处,已督促整改。三是加强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力度。交通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批示指示要求,分为四个检查组,加强对辖区国道312线及省道215线、305线、595线等主干公路巡查。同时严查大货车超限超载;严厉打击“百吨王”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和各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汛期、节假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高质量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四十条实施措施、省交通运输厅二十六条措施,进一步细化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具体措施,聚焦道路运输、公路运营、消防安全、汛期安全、邮政寄递等重点方面,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